如何申请重新核实建国前参加工作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2:26:38
我是鄞县鹳山村人,于49年8月由城杨村长陆富水介绍,经李福泽乡长申请,由军代表袁俊烈(曾任鄞县人大主任,已离休,现建在。他能证明我是在建国前参加的革命工作)于49年8月批准任文书工作,享受供给制待遇。10月调区署工作,后分配至分区委工作(文书工作由袁俊烈同志口头批准,未填表)。根据中组发(1982)11号文第4条规定,我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应从文书算起。因我的履历时间是从区分委工作开始填的,请教通过何种方式申请核实我任文书这段工作时间?
谢谢!

这个问题目前很难来落实,你可以尝试一下以下方法:
1、到档案局查查1949年8-10月有关干部登记名册或者工资发放表等等能反映你当时的岗位、待遇的材料。虽然是口头任命,但只要你实际参加了相关工作,想想看当时有没有留下一些你经手的或者有你姓名的一些资料;
2、查阅一下当时与你关系比较密切的人员档案,在他们的自传或者什么材料里能提到你的,反映出当时你的职务工作性质的内容。
就目前更改工作时间来说,相当不容易,个人作证无效,自己档案中若没有记载,就只能通过以上两种方法了,组织是认可的。祝你好运!

1,你的情况要申请重新核实建国前参加工作时间基本上不可能,因为工作时间的认定是以原始档案为准的.

2,(文书工作由袁俊烈同志口头批准,未填表),人事关系口头批准都是没用的.必须要有任命书.

3,(享受供给制待遇)问题是现在你原始档案里能不能提供享受过这待遇的有效历史证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