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找工作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20:40:47
我是会计专业的本科生马上毕业面临找工作,烦恼的是我是名乙肝病毒携带者.
是不是差不多的用人单位都不聘用携带者(小三阳)呢?
((我知道是有某些单位比如说厨师、幼师之类可以不录用)但应聘其他行业是否影响很大呢?(还是说很难找到工作)
就要毕业了这个问题越来越严峻了不得不面对,咳!真是无奈!!
希望知道相关方面的给我留言!!(教教具体要怎么做也行)
还有谢绝借回答问题宣传培训机构的朋友. 本人在此谢过!!

我们上次体检才说道这问题的
医生阿姨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只是遗传上面得因素造成的,并不是病,我们不可以把乙肝病毒携带者当成病人来看待,慢性乙肝病毒患者很少会经过接触传染. 如果是急性发作期或者是无症状乙肝病原携带者, 那就要注意会有传染的问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会传染,这是肯定的。在10个人中 至少有7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但以后要少抽烟,少喝酒

那就要看单位领导的包容能力了,你去应聘的时候最好和他们诚实坦白,这样也许他们会欣赏你的为人,破例招用也说不定。

只是不能从事餐饮医药公务员及食品加工类,其他还好

8310111这是第一现场的Q,希望大家能同时加它,同时给它发:

尊敬的总编辑:
您好!给您写这封信,我的手在颤抖....,因为我太激动了!
今天下午,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就《食品安全法》接受中国政府网的访谈指出: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食品生产经营。也就是说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从事食品餐饮工作的权利!
虽然只是简短的几句话,虽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香港、澳门、台湾等可以从事食品餐饮工作并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但对于中国大陆1.2亿乙肝携带者来说里程碑的意义!实施十四年之久、导致乙肝歧视根源的《食品卫生法》终于于今天废止了,束缚在乙肝携带者头上的枷锁于公元2009年6月1日解开!旧《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以来,乙肝人一直蒙受着耻辱!十四年以来,乙肝人在教育、就业、婚恋等遭到不平等的待遇,做人的尊严遭到肆意践踏!十四年以来,乙肝人生活在非阳光下,他们过着“过街老鼠”的生活!

虽然乙肝不属于消化道疾病,但由于旧《食品卫生法》对乙肝从事食品行业的限制,歪曲了乙肝的传染途径,致使我国社会上(包括部分卫生医疗机构或医生)普遍认为乙肝是消化道传染病。乙肝通过饮食传播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至今依然影响着中国民众!要让民众科学地认识乙肝,认知乙肝的传播方式,政府的硬性法律、法规是基础,具有指导性作用,而法律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饮食是误导民众的表现,很自然会使民众认为乙肝病毒会通过消化道传播,也会经食物或水传播。!“乙肝歧视”成了中国特色!《食品卫生法》也成了乙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