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在古代和民国的时候合法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23:12

合法
民国妓女还需申请执照呢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由宫妓、营妓、官妓、家妓和民妓组成。自春秋时代管仲建立官妓制度,汉武帝时加以制度化后,历代都有娼妓这一古老行业。

先秦时代,统治阶级将沦为奴隶的女性作为官妓来供军士娱乐的现象。汉代时,军中开始配备女乐,设置营妓,同时,富豪人家也普遍蓄养女乐,卖艺亦卖色。纯营业性的娼妓大约出现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而官妓制度的形成却出现在唐代。唐代是官妓的发展时期,为娼者在官府注籍登记,由官府供应脂粉,在官府设立的机构中“营业”,妓女的来源不同,有的从私妓选拔入籍,有的由鸨母用钱买幼女调教而成,有的则以罪人的女眷为娼妓。妓女一如官籍,往往失去人身自由,连出游也受限制,宋代的娼妓制度在沿袭唐代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即私妓开始盛行。宋代对官吏宿妓有一定的禁令。明代中期取缔了官妓,从此娼妓完全归私人经营。同时明朝政府严禁官员出入妓院,情节严重的,“罢职不叙”(《菽园杂记》)。到了清代,娼妓中不仅出卖色相,而且还有赌博、鸦片烟流入其中。清代中期以前,对开设妓院及宿娼者还有一定的禁令,但清朝中期以后形同虚设。到光绪年间,官府设巡警厅,公开抽缴妓捐(税),交税的便是官妓,不交税的便是私妓。这样便在法律上公开默认了妓女,也变相复活了绝迹已久的“官妓”,并且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民国。

民国期间同样只要办理合法申请书,就被政府认可。有中华民国十年十九日警察署签发的《妓女执照申请书》 为证。

古代合法,民国不合法

是的········

古代合法,民国不合法

民国妓女领执照后就可以合法经营。
其实中国古代禁娼的朝代极少,宋、明都不禁娼。
由于有大量娶不上媳妇的或不满意自己媳妇的成年男性人口(由于实行一夫多妻制)与家境贫困无法维持基本生存的青壮年妇女的存在。
因为关系到人的基本需要——生理及生存需要(我们的共产主义不也是要满足人民的需要还按需分配吗),所以古今中外禁娼的国家是极少的。

合理的制度既能使无生活来源的妇女不致饿死,又能解决一部分有需要的男人的问题,降低恶性社会犯罪的发生率。

变态的德国甚至把妓女当成正常职业,如果失业妇女不接受政府推荐的妓女工作将得不到失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