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土地 的补偿 是什么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3:25:25
我家是吉林省 吉林市 七家子村 现在要修一条铁路 村里给 我们得补偿是95年得产值(3.06元/平米) 而且没有任何文件和公告 只是口头说明 就强行站用我们的土地 还找来两千多个穿警服得人 不让我们出自己得 家门 村里这样做违不违法?

(一)征用基本农田,按当地耕地年产值的8-10倍补偿;
(二)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水浇耕地、渔塘,按当地耕地年产值的7-9倍补偿;
(三)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旱耕地,按当地耕地年产值的7-8倍补偿;
(四)征用林地、人工草场、宅基地、乡村道路、打谷场等土地,按当地耕地年产值的6-7倍补偿;
(五)征用天然草地,按当地草地年产值的6倍补偿。
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交通、水利等大型重点建设项目需征用前款第一、二、三、四项土地的,其补偿标准按当地耕地年产值的6倍执行。
各类耕地、草地年产值按其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计算,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定期公布。

上面就是国家的标准,怎么说呢你们遇上了好官了吧。
收集好证据吧,他口头说明就给他录音录象啊

私自录音成为有效证据,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第二,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第三,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

可以到上级政府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