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中的感情出轨能做为赔偿理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2:30:28
丈夫感情出轨,向妻子提出离婚,但妻子已怀孕三个月,妻子向法院提出赔偿,请问赔偿的金额在多少,感情出轨能否做为赔偿的最大理由。
补充:丈夫已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给了妻子,折合人民币10万元左右,而妻子还是继续索要赔偿,请问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

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以、孩子将来的抚养费不低于15万,感情出轨也可以作为理由但是要少的多。

我对法律方面的知识不是那么专业!可从人情方面来说 我还是想劝你们尽量都相互包容 相互体谅 就算为了你们未出世的孩子 让他出生后有疼爱他的爸爸妈妈在身边 ~如果 丈夫只是一时糊涂 就大度一点 一页掀过去 一切从头再来!如果 如果啊 真到了那种非离不可的地步 建议你去资深律师那咨询 ......

楼上的,你晕了吧,是丈夫感情出轨,还要丈夫大度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