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私自更改法律文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1:38:25
法院法官私自更改法律文书,也就是法官伪造文书,请问此人犯的是什么罪,如何追究罪状,这样的法官如何处置?其它知情法官如何处置?
这是双方在自愿、平等、且不违法的前题下,签字、按印、加盖法院大印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伪造国家公文、徇私枉法、枉法裁判。

什么法律文书啊,是判决书还是裁定书啊?
涉嫌《刑法》第280条: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知情不举我国刑法不认为是犯罪。

打入死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