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权对小区内原有设施改造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17:09
我们这个小区刚刚才开始有物业的,确实也整洁了不少。
但是物业在铺设地砖时,我们这栋楼窗外的地砖铺的很高,
地面到窗台的高度减少了不小,现在很容易从窗户看到一楼的住户,并且主要是安全问题,很容易从外面跳到一楼窗台。

我想知道,物业进行铺地砖,绿化这样的改造需不需要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可以的,必须争取业主大会同意。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LZ算问对人了

我在物业公司上班

我是客服

首先LZ要明确

你们是雇佣关系 物业公司有义务履行它的职责(包括帮你们看房),而且你交了物业费,就是说物业公司是帮你看房子的,小区里的所有公共设施都管全体业主所有,也就是说,这地方是你的,要动一草一木都得经过咱同意了才能大型土木,而物业公司既没有当面告知也没有以书面形式告知全体业主,跟没有经过业委会的同意就私自更改绿化,这样做本身就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LZ可以寻找有同感的业主,写出书面的申请,申请物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原来的样子,然后找业委会成员通过,盖章,然后发给物业公司,要是物业不予理睬,可直接投诉到当地房管局,LZ不必怕这样的物业。。。。~~!!

LZ以后有什么问题还可以问我,我的Q:645444336

打字好累,LZ一定要给我高分哦 ~~~~

这是需要业主委员会的认可后才能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