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分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3/28 23:57:46
有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两个人,是弟兄俩.哥哥有钱,弟弟没钱.但是为了开公司,股东必须是2个人(新公司法颁布以前的事).于是哥哥在股东名册上写下弟弟出资30%.其实弟弟一分钱也没出.

后来公司于5年前解散,哥哥给了弟弟一部分钱,但没有按出资比例分红.现在5年过去了,弟弟找哥哥要钱,哥哥有义务再给吗? 有没有过诉讼时效啊?

如果公司已经清算注销,时效是两年,已经过了,且从实情看,只是挂名股东,即使晨时效范围内,只要有证据,哥哥也可以胜诉。

没有过诉讼时效。
怎么分配要看公司章程的约定,没有约定的协商,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