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开收据证明是否仍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0:12:39
开发商在开发楼盘时需经过我村土地,经双方协商后开发商付2万8千元做为占用我村土地的补偿款;随后开发商又以敲诈勒索罪将我村收款村民告上法庭,收款村民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如果没有构成犯罪,我们村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是开发商当时写给村民的证明:我在施工过程中,需经XXX村土地安电杆水管,修电缆地沟,拉电线等;故付给XXX等村民补偿款2万8千元整,由村民XXX全权负责协调,村民不得阻挡我方施工。开发商:XXX
我们是农民不懂法律,希望懂法律的人可以给我们一些好的建议。谢谢!我把我的分都给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规定,施工单位临时占用农村土地,应当给予补偿.
你们不构成诈骗.达成的补偿协议有效.

这不算,敲诈勒索要以暴力或胁迫的方式,这收据证明很明显是协商下而写,根本就不算

那就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