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煤炭企业交纳的资源价款如何入账和分摊?它属于无形资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02:48
煤炭企业交纳的资源价款和资源税是两回事,现在开办煤矿需要很多证照,其中:是否交纳了煤炭资源价款是企业能不能开采的重要一环,也是企业开采前期必须缴纳的。我个人认为煤炭资源价款应该属于无形资产,按照一定规定分摊到管理费用中无形资产摊销科目中。不知对不对?请教各位专家,知道的请赐教。

资源价款和资源税是两回事,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目前对资源价款的会计核算并没有具体的相关文件规定,各企业核算也无章可依,所以核算更是多种多样,不过阳城县财政局前期出台了《关于全县煤炭企业资源价款财务核算的通知》,此通知统一将企业上缴的资源价款纳入了“无形资产”核算、摊销范围,同时要求各煤炭企业在上级有关部门未下发摊销办法之前,自2008年1月起按确定的摊销标准进行核算。

建议你可以参考此通知,同时咨询当地财政和税务部门。

首先它不是无形资产。

交纳的资源税要计入煤炭的成本里去。最终是让消费者来承担的。

你用资源税的总额除以煤炭的总吨数就可以了。

资源税是根据企业实际销售量(含自用)*定额税率计算征收的。会计处理应记入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