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司马谏议书》中司马光加给新法的罪名是什么?所确立的批驳的原则是什么?此文采用了什么批驳方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05:48

篇中对司马光加给作者的“侵官、生事、征利、拒谏、怨谤”五个罪名逐一作了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言辞犀利,针锋相对,是古代的驳论名篇之一。
关于侵官,依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王安石阐明制定和贯彻变法的规章制度,有皇帝的命令,有朝廷官员大臣讨论确定,有具体官吏执行,步步有据可查,不是侵官。
关于生事,新法实行,影响一些大地主和大官的利益,引起他们不满,司马光把这说成扰民生事,王安石阐明变法是举先王之政,兴利除弊,可造福于人民大众,加强国家的统治,不是生事。
关于征利,司马光等保守派攻击王安石变法是与民征利,王安石驳斥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目的在于理通财政,有利整个国家,表现出政治家的宏伟的韬略。
关于拒谏,司马光等人认为王安石不理会保守派意见就是拒谏,王安石义正辞严,指出自己抨击不正之理,驳斥不怀好意的人,证实自己光明磊落,坚持自己变法应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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