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答案::事业单位通过购物转帐形式,多提部分现金用于处理招待费违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57:53
某县级事业单位由于上级规定全年不允许有一分的招待费下账,单位领导就让财务人员过通过购买物品的形式(转帐)提取部分现金用于处理单位的招待费,请问这样做违法吗?数额是怎么规定的?相关的领导和财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那么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谢谢

你们上级的规定和会计制度是相抵触的,你们两边都要执行的话,只能一分钱都不招待,想要变通就是违反了会计制度。这个数额的规定似乎没有。

另外,因为业务招待费属于限定扣除项目,如果你们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你们这种转移招待费的行为还违反了税法。

税法就是按照税款金额计算处罚程度的,3万,10万档次,1-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