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吉林省文科重点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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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段录取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009-06-21 20:57:37 来源: 信息员:admin 浏览次数:10020

1、文史类本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30分

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6分

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86分

2、理工类本科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39分

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66分

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06分

3、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科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68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48分

理科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10分;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第三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90分。

4、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教育部批准的面向全国招生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不作分省招生计划)和参照独立设置31所艺术院校的11所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由学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原则。

其它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文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0分

文科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32分

理科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0分

理科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44分

5、公安、司法院校专科体检、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理科为300分;文科为 300分

6、军事院校及国防定向生、公安、司法院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