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离婚》中 ,爱姑悲剧的原因是什么,鲁迅是怎样把一场家庭婚姻纠纷,开拓成为一出社会悲剧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5: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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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一篇描写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村妇女悲剧命运的短篇小说。小说主人公爱姑在婆家受尽虐待和凌辱,被另有新欢的丈夫所抛弃。她忍无可忍,毅然反抗,历数自己所受的屈辱,控告婆家的压迫和虐待,斥责丈夫的卑劣行径。但是这种大胆的反抗在强大的封建势力的压迫下仍然以失败而告终。作者通过爱姑的悲剧,旨在说明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帝制,但远远没有完成反封建的历史任务;农村封建势力依然强大,封建思想、封建观念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农民特别是农村妇妇女并没有真正在思想上得到解放。

爱姑之所以敢于和婆家对峙,其依据不是现代平等、人权观念,而是宗法社会的规则。她相信,在这场冲突中,依据“礼法”,她的娘家是“占理”的,她的婆家是“混账”的。何况她的娘家是本地“有面子”的家族,她能否在家庭纠纷中压过婆家,不被“离婚”,也事关家族的声望。她不是在为自己争幸福,而是在“办家事”。当她感觉到七大人的“权威”时,就立刻顺从了,也同样是因为这样才最合“礼法”。
鲁迅在叙事中紧紧扣住“礼法”这个中国社会的症结,铺陈人物的言行、描绘爱姑的心理,体现了这场家庭纠纷中蕴含着的社会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