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欠条是否符合法律标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1:27:26
兹欠***先生人民币***元整(),定于2009年8月31日之前还清该款,逾期未能还清该款,本人自愿将其名下的全部财产作为上述欠款之抵押物,直至还清全部欠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本人延迟履行还款义务,***先生有权向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追索上述欠款,本人愿承担***为实现上述债权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
特立此据为证!
债权人: 附身份证号:
欠款人: 附身份证号:
见证人:
2009年8月31日
对方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欠款原因是向我购买瓷砖没钱还款,需要立对质量无异议吗?怎么立?

1、形式应无问题(但最好再约定管辖法院)。
2、如果要得到支持还可能会遇到其他问题,如内容合法;方式合法(如有欺诈\协迫\乘人之危等)。
3、最后还要了解欠款人的财产状况,即他有财产吗,财产在哪里等等,这涉及以后对方逃避债务及判决能否执行的关键。
注:
为不什么不是"借款"?
欠款的原因是什么呢?如果欠款的原因不合法就得不到法律支持(如赌债等)。

1.其名下全部财产最好指明数额
2.借款事项要说明,如果是赌债、嫖资等法律不保护的

如果欠款的原因是合法的话,欠条就会具有法律效力

不符合。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一样,都是2009年8月31日。

利息未约定
名下财产未约定
如果涉及不动产,不动产的抵押是要进行登记的
注意要签字

欠款人名下的全部财产有多少?你清楚吗?这张欠条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