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悬赏:::宅基地换房纠纷,请法律高手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8:25:09
2009年,我母亲以前的村庄进行旧村改造,施行宅基地换房政策,宅基地是我母亲的名字,但宅基地上的房子不是我母亲全额建造的(我一亲戚出资约占整个房屋造价的80%),目前村里分房按宅基地是我母亲的名字,现请教2个问题:

1.现在宅基地上房屋的另外出资人--我那个亲戚,要求村里分房后,按比例分配给他80%的房屋,此要求是否合理,能否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2.我母亲户口已于98年迁出,如果我亲戚撕破脸,出现官司纠纷,我亲戚以户口迁出无权分配房屋为由,要挟我母亲,我母亲可否有权分到房屋???有什么司法解释,请法律高手帮忙,万分感谢!!!!
感谢2位的回答,请问一下 icesnakegjj老师,如果该亲戚是我的姥姥或者姥爷,我可否认定是他的赠予行为呢。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的意思是,打官司之后,村里会不会因为我母亲户口已迁出,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从而我的母亲没有分房的权利了

他的要求是肯定得不到支持,法律上最多看成借贷关系.宅基地问题也没有你想的那样,不会因为户口迁出而没有分房的权利.

原因是施行宅基地换房政策,那就完全是商品的产权交换,以房换房,属于等价交换.而如果是补点钱,然后在分一个宅基地,这样的情况就没有宅基地了,而只有动迁费用了.

我觉得在这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
1, 宅基地的所属权问题,
户口迁出你没说清楚属于什么性质?如果你母亲成了城市户口,那就真没有了,只能拿到动迁补偿.如果是同样的农村户口,但是又得了新的宅基地,可能需要你们另补点钱给村集体才能拿到房,但是没有多少钱的.但是如果只是迁了,但是在新地方什么都没有,那和没迁一样,只是过程可能复杂点,但是原则是一样的.
2,房屋属权问题,你那亲戚想的不要想,就算是用房权抵给他,也是要按拿到的房的现行价值来抵过去的算是借你们的那部分钱而已,顶多算下利息,按最高利息算,每年也不能多余0.035(大概是这数字)
3, icesnakegjj 说的, 是否家庭成员,原先就有分配权

现在宅基地上房屋的另外出资人--你那亲戚,要求村里分房后,按比例分配给他80%的房屋,此要求是不合理,不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除非他是你的直属亲人。
房屋分配不会因为持户人是否迁出而改变的,法律只支持房产证上户主名字的人。当然按照法外情理来说,你的亲戚也可以从分配房屋这得到一定的补偿。当然是在他有一定有效法律资料(证明建创房屋时他出了百分之八十的资金)的前题下。
别外,如果村里面因你母亲户口迁出为由收回宅基地的话,按法律来说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1、首先确定该亲戚是否家庭成员,一般来说像爷爷之类的亲属他提出的要求是可以得到支持的,如果是不是家庭成员内部的亲属,像他的要求不一定会得到支持,他的出资可以视为借款行为——即借给你们家建房
2、你母亲的户口迁出你没说清楚属于什么性质,不过一般宅基地使用证是你母亲的名字,相应的该房产所有权为你母亲,房屋产权和户口没有必然联系,除非涉及到宅基地非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