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朋友麻烦帮我看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3:23:40
我是在一家超市的化妆品柜台工作的,店长说我被顾客投诉,因为衣着的问题,不能穿低腰裤。我听老板娘说后,我就去找店长了,说着说着吵起来了,后来就问我能不能改,我回答,家里的衣服都是低腰的,然后他说不能改就马上走,这柜台有人看,不须要你,。因些我也气愤的走了,当天刚好和老公换手机不知道老板娘的电话,等到老公回来我才联系到老板娘,这样子的一个状况。现在到领工资的时候,老板娘确咬着这个问题确要扣我三百元押金,。这样合理吗?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上班不允许穿什么衣服对公司来说是合法的。如果之前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或告示等告诉你的话,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你们可以协商解决的,祝你好运。

不合理。但是没有合同约定。另外:叫你走你就走算什么呢。我是不会走的。你不让我干了,要支付补偿金。告它这些无良js

押金首先就是违法,必须要归还。这可以投诉12333.

扣押金是不合理的,不过你可以和老板娘说点好话,不是说怕她,毕竟钱在她手上,等拿到钱。。。。还有以后去任何地方工作,都要按照店规进行,毕竟不是你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我也是个打工的,现在的法律对我们穷人是没什么作用的,因为我们的力量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