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答案,急。没结婚同居五年的婚姻不想继续下去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3:36:31
和一个女人在我家同居四五年。没领结婚证。现在不想过了,
原因是他打孩子,但并没造成什么明显外伤,现在我不和她过了,
从去年到今年了,她就是不走。
他要求赔偿他5000元精神损失费和保姆费,
但是她哥是个混混。说是必须是2万,我说没钱,他就要我打欠条,其他的事就不用他妹管了,要帐的事就他哥来负责,我还有个在上大学的女儿,真的是没钱,
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了,他在这里吃我的住我的,
我不知道这件事如果起诉法院会不会受理,
如果要起诉该怎么做,要什么手续,会判我给她多钱?
成功的几率有多大?

主要是他是个二皮脸,我怕给了她钱她还是不走,
人家都说是他为了我的房子来的,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如果我把房子锁子换了不叫她进门有理不?

求助各位律师,
请给我个详细的解答,
再此给各位说声谢谢了!

跪求!

请各位好心人帮帮忙吧!
孩子不是我们的。
是和前妻的。
我们之间一直都有矛盾。
我说不合适。
而且这女人天天打麻将。
一输就是千八百的。
我怎么和他过?
在这件事之前我让她走他就赖着不走。
这怎么说?

孩子是你们的吗?

如果孩子是你们的,她带走孩子的话,两万太少了。

如果孩子不是你们的,是你的或者她的,那就不存在抚养费问题了。

至于你陪给她的所谓的费用,那是不存在的。

你们同居本来就是双方自愿的。

那你们属于自愿在一起的,不存在这些理由。不需要给费用的。

不需要支付所谓青春损失费。你们之间不存在法理上的赔偿问题。(前提是双方自愿)

同居属自愿,无需赔偿,如果你是个有良心的男人,可以给点

大哥,非法同居啊,现在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这一说了,法院不会支持她的,你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滴。但关键是孩子是你们两个人的还是你自己啊?

如果孩子是你的,她经常打孩子的话,那是虐待未成年人啊。

至于他哥找你收钱,那更是扯淡了。完全不存在的事情。不让她进门法律上没问题,道义上不好说。分手了她还有她哥还强行进你家,那就是私闯民宅。

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做了,他在这里吃我的住我的,!我看到这句话就该欠扁!社会上就是有你们这样不负责任的男人存在,糟蹋女性你怎么不说你白玩人家5年!有良心就给遣散费!没有良心,你们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的!
(前后5年的相处,为什么会导致她虐待儿童,原因只有你们知道)不过就是出门要小心,他哥哥那样的流氓应该没有法律知识,会做出行动吧!

一个女了跟了你五年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么? 2W要少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