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后,管理人不进行清算,怎么起诉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13:51
我和人在几年前合伙,他是管理人,财务都在他手里,退伙后,他一直用各种理由拖延清算,都好几年了,我去法院起诉,法院不立案,说请求不明确。我应该怎么请求,才能让他和我进行清算啊。各位知道的给说说。

指定清算组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李某,经理
案由:公司清算纠纷
请求事项:指定被申请人对 技经济开发公司进行清算。
申请事由: 经济开发公司因拖欠申请人借款 元,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昌民初字第 号判决书认定 元,:宁波市迅发科技经济开发公司在该案的执行中不履行给付义务,现:宁波市 科技经济开发公司于2002年8月9日被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甬工商处字(2002)第193-1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营业执照,出现了我国《公司法》第181条第(四)项规定的解散事由。
可是, 有限公司的两个股东: 开发集团(法定代表人:金XX,经理,该公司住所地: 区XXX镇工业科技园区XX大厦)和 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经理,该公司住所地: 镇工业科技园),在《公司法》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后逾期不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利益,特依据我国《公司法》第18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此致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