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了,谁来赔?他们不赔我告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0:06:49
我家新入住,发现包下水主管道的假墙长毛发霉,地板也有部分被泡起皮,强行打开后,发现下水主管道渗水,找到物业,物业说房屋维修还在房建公司的保修期内,并帮我联系了房建公司.找到房建公司,房建公司称\"我交房的时候,下水主管道是裸漏在外部的,维修可以,但是赔偿就很难办到.
这种情况下,我的损失应该找谁来承担?
如果对方不承担我能告吗?
大约要花费多少钱才能打下这场官司?

如果是属于发展商的责任,而且是保修期内的,你可以要求发展商维修,并赔偿部份损失,但这个赔偿不会很高的。如果是打官司要那看你提出的标的是多少了

  法院诉讼费的收费标准:

  1、各类案件诉讼费交纳标准: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4)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5) 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
  (6) 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
  (7) 除有财产争议的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8)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
  (9) 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每件交纳100元;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件,交纳500元;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按收费办法有关规定,依申请执行的金额或标的价额,如最终决定仅承认而不予执行的,扣除500元后其余退回申请人;
  (11) 对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和当事人对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均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收案件受理费;
  (12)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重审后又上诉的,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
  (13) 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14) 财产案件,按下表计算交纳受理费:
  级 数 标的额级距 费率% 速算增加额 应收额
  1 1000元以下 50
  2 超千元至5万元 4 10
  3 超5万元至10万元 3 510
  4 超10万元至20万元 2 1510
  5 超20万元至50万元 1.5 251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