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这样的情况下,二手房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3:44:02
大家好。前几天,我通过中介卖自己的商品房。房子的产权是我和父亲共有的,在签买卖合同的时候,中介并未要求我父亲到场,而是要我我代签父亲的名字。而买房者连最起码的所有房产证等证件都没看,就付了6万的定金给我,而我也将房产证、土地证,共有权证交与中介保管。现在,一直同意卖房的父亲,因为中介没让父亲这个产权人到场签字,不同意卖房了。目前看,我成了违月约方,但我想这也有因为中介的不作为,买方的不够细心,共同造成的。请教各位朋友,律师界的前辈,这样的情况,合同有效吗?对方现在要我赔6万,中介也要我出面做买方的工作,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对方要走法律途径起诉,我、中介和买方的责任怎么分?我有胜算的把握吗?万分感激大家

没有什么胜算希望,中介签订合同的时候做的很到家,没给你违约的条件,签订购房合同共有人的名字都让你已经代签,所以你还是做做你父亲的工作吧,不然违约金你可能必须要支付了,客户看来也很懂啊,竟然交了6万的定金。

你是要承担责任得,就算中介没有让你父亲签字,你也有义务提醒买房,此房为共有,应该让父亲出面签字确认.
解决方法,只能通过做你父亲得工作,让交易进行下去,否则买方要求定金双倍返还是有法律支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