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棘手的问题!诚求法律专业人士解答离婚房产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20:26:38
我的父母95年离婚,97年父亲认识了另外一位女士,98年父亲的单位实行分房,父亲利用自己20年的工龄与后妈19年的工龄加之3万现金,从单位处换得60平米2室的房屋。换房时他们并没有结婚,2005年才正式办理结婚手续。现在由于感情不合想离婚,但是女方提出之前工龄换房的事情,要求将之前的工龄转为现金获得赔偿后才能离婚。我家是哈尔滨的,想请问专业的法律人士女方的要求法律上合理吗?如合理,多少金额才是合理的赔偿金额?我家的房子现在市价20万左右,能否帮忙算一下,该补偿女方多少?

非常,非常感谢。。
我有个疑问?正式办理结婚手续是在2005年,当时的房子是在98年买的,是结婚之前的房子,并且房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因此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虽然是结婚之前的房子,又是写的你父亲的名字,但是结了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除非你们做了婚前的财产公证。
她要求赔偿也是合理的,最多她就能分一半。至于分得多少还要看法院怎么判吧。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依法要求分割。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的除外。

这个应该算夫妻共有财产,平分吧,按法律补偿10W。

不知道3万现金是谁出的,应该出去3万现金,给出资金的一方,剩下的可以的分给女方,因为是你父亲单位的,应该多给你父亲一些,这个看法官怎么判了,最多给女方一半。

一人一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