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制度我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20:16
我3月份进了现在的保安公司。按起初的说法,进公司第一个月是实习期,第二月开始起签订合同后算正式上班,公司规定:从正式上班后每个月至第5个月满;期间每个月扣除100元作为我们将来培训和考取保安证的费用。很可惜,因为公司对我工作不满意,本人于5月份底申请辞职,申请辞职期间要正常工作,15日以后才给办理辞职手续,而且原先扣除的培训费不退还,还要继续扣除这个月的培训费。
还有我们的工作服是自己在上岗位之前向公司购买的。现在办理辞职手续还有一条是要求我们把工作服上的领花.肩章.帽徽交还给公司,肩章本人在工作中早已丢失。
本人在实习期满后就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上并没有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还有合同上规定离岗前7天向公司申请辞职.
我想请问公司上述两条规定是否合理,还有本人是不是要等到15天后才可以离岗;

如果说合同上没有提到的问题的都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去告他们呀,至于你是不是15天后离开我看你是的,按照常理来说辞职后都要15天后才能离开的,

要求你把工作服上的领花.肩章.帽徽交还给公司是合理的,都是挺合理的,满15天之后才可以离岗也是合理的.当然最后15天你可以只睡觉不干活

不知道你已经工作了多长时间了,超过一个月你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告他,不但要全部给你还要给你赔偿。

合理,你等着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