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他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二儿子已经死了。老人家应由谁来照顾?依据的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39:50
第二个儿子已经死了,剩下大儿子和女儿还有二媳妇,照顾老人家的责任怎么分担?法律依据是什么?
由其子女照顾(大儿子、三儿子、女儿)
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这个最好问律师 不过我觉得 应该是儿子和女儿吧
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