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4:06:36
本人骑电动自行车靠右行驶,接近人行横道线时,观察前后无车,开始慢慢左拐,被后面的面包车撞到电动自行车尾部,倒在人行横道线上,请问责任如何认定?(道路上无交通黄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如果楼主所说情况属实,且楼主没有其他交通违法的行为并证明面包车当时超车,那么面包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单方面过错造成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面车车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面包车负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