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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3:39
如果15年前被人借了20万,有借条,现在能追回来吗,通过法律手段?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借条上并没有写还款期限,那你随时可以要求他还钱,并不受短期诉讼时效(2年)和长期诉讼时效(20年)的限制,也就是说,哪怕是过了50年,你都有权起诉他还钱,且他必须还钱。

  2、如果是1情况,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现在必须先通知他在一个合理的期限内还钱,比如说1个月。如果他仍然不还,你才可以在你通知的期限届满后向法院起诉他还钱,这时就受到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3、如果借条约定有还款期限,且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距现在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那就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此时,你仍然可以起诉他还钱,就出现了两种情况:

  (1)如果他以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则法院就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你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2)如果他不以已过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是不会主动审查时效问题的,也就是说,法院仍会判他还钱,在判决生效后,他再以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拒不还钱都是不会被采纳的,此时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他不服上诉,在二审提出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是不予采纳的,依然会维持判他还钱。

已过诉讼时效。

如果借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主张债权,是可以要回来的

需要说明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