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香港移民局是否能以护照照片不像本人将之列入黑名单并提交法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04:02
姐姐于6月1日从深圳过关到香港,7号的飞机到马来西亚```6日,香港移民局以护照照片跟本人不像将之列入黑名单,并提交法院起诉```被法院判处2个月监禁!我想请问的是,香港移民局和内地公安机关信息不能连网么?不能查到内地旅客的身份?我姐是从深圳正常过关,而且还持有亚航的机票,香港移民局是否能以次理由,扣押我姐,列入香港过境黑名单并提交法院上诉?请大家帮忙解惑!谢谢``
对你们提出的疑问,她的护照是前两年办理的,可能当时的照片会跟现在有一点点出入,但护照绝对是她本人的``因为之前她就从香港多次出入境,并且到香港多次游玩``可能这次他们说护照不像她,要带回去调查,我姐因为第二天的飞机,态度上有些不好``但是这是否能做为上诉,或者监禁的理由?她们一行3个人,晚上一起去逛街,购物,其他2个人什么事没有,就她一人被带走,我想说既然她们几个一起,如果从事什么违背香港法律的事情,为什么其他2人却没什么事呢?当然,态度可能成为关键,但能够用这样的理由么?我不懂香港的法律,但是我却坚信这不能成为理由!

不可以!因为令姐可向内地机构求助,以便证明。

劝你先弄清楚你姐被起诉的真正原因及理由,最可能的原因,是你姐当日过関入香港时,是使用她人的护照,该护照不是她本人的,当然护照上的照片不像她,被香港入境处[即移民局}的官员发现抓到,她违犯了香港法例,便提交法院,是法官判处她监禁,当日你姐有能顺利通过深圳国内出境関卡,大概是国内官员看走漏眼,因护照是真的,没小心核对清楚就放你姐过関,但最终难逃香港官员法眼,又你用心想一下,香港移民局绝不会以护照照片不像本人将之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根本不需提交法院,凡列入黑名单的人,香港官员在深圳関卡早已拒绝她入境香港了,你姐是用别人护照才会被起诉,但愿你会理智去寻求真相,你有没去香港的监狱探你姐?她怎说?是否你不能接受她违法事实?如你认为她是寃枉,你可联系香港的报-章-记-者-,他们一定可帮你

问题很多。我相信是其他原因导致你姐姐被监禁,但是出于私隐,她给了外界一个另外的解释。

香港入境处发现护照有问题,应该是6月1日,当时就会采取相关措施,而不会等到6月6日.

使用假护照的判罚最高是14年,通常的判罚是2年。

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42条2(c)(i)段 - 虚假陈述、伪造文件、使用及管有伪造文件:

任何人管有 -

(i) 伪造的、虚假的,或非法取得或改动的旅行证件、居留权证明书、入境证、回港证、身分证明书、签证身分书、 亚太经合组织

商务旅游证、 旅游通行证或越南难民证,即属犯罪。经公诉程序定罪后, 可处罚款$150000及监禁14年。

持有假护照这条罪最高刑罚系14年监禁. 经简易程序定罪的,判刑约2年至2年半.

你好,首先,香港相关部门不会无端端的扣押你姐姐的,当然也不会以护照的照片跟本人不像为由而将之列入黑名单的,他们必须有充足的证据,同时掌握相关的线报和情资,才作出这个判决。
现在香港海关、出入境跟内地的公安机关是联网的,做到资源共享,所以,更不可能错判。
正如楼上所说,问题是不是出在你姐姐身上呢?那只有你们才知道了。
当然,如果是个人的话,可能会出现错误,但作为香港海关、出入境(或者你所说的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