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到了一件很郁闷的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14:21
下个学期我和一同学本来打算租房子,结果找了一老太太家,她和我们一起住,租一间房给我们,要收300块,而且她的电器明文规定我们不能用否则加100块钱,我同学很满意她的条件,当时就给一100块押金,(有个前提,就是他原来的租客还没退租,要到九月份,我们要下个学期开学才能搬进去)当时介绍我们去的人说要是我们不来住,押金就不退了,我们没说什么就走了,后来到寝室后大家都觉得老奶奶的条件过于苛刻,他的房子本来就不咋的,要三百还有哪么多的附加条件,还那么贵,我感觉就是她获有最终解释权,只要她想到什么不平等条约都可以加上去,而且我只能承受,后来就没打算租,但我那个同学挺喜欢那,她打算继续租下去,但由于我不住了,她搬去和那个老奶奶住一房间,那老奶奶就只收她一百,不过条件也很苛刻,什么烧一次水啊,要一块钱啊,来个同学和她睡一张床,也要给二十块一晚啊,我真的不能接受,真不知我同学怎么想的,很郁闷,不过这毕竟是他的事,我再郁闷也管不着,可昨天她告诉我,因为我不住了,那一百块押金,那老奶奶要扣五十,听到以后,我真的不晓得要用什么语言表达我的心情,本来我还想就五十块钱,没什么大不了的,她一老太太,我给她也没什么,可现在越想越不爽,我觉得他没理由收我五十块钱,为此我还特意查了法律书,还咨询了我们老师,真是越想越气,这和打劫有什么区别啊,那同学还说从诚信的角度讲确实是我不对,呵呵,还真是天方夜谭,诚信!我觉得她说的未免太严重了吧,法律书上说违背诚信就是你和某人签订了协议,而你的毁约对对方造成了各个方面的损失。我事看不出她有什么损失,倒是我金钱上我损失了五十块钱,名誉上我事个不诚实守信的人,精神也是打击严重。或许收的有点夸张,但也是事实,我被人抢了五十块钱,我还没有诚信。我感觉我要是真的给了这五十块钱,我就和傻子没啥区别了。
是的,我也觉得我很悲惨,我觉得这个世界悲惨的事咋就都落到我头上了,大家评评,是不是我的不对啊。
老师说那老奶奶本身也是学校里的职工家属,这样对我们学生确实有点失德,我们原本没签下什么合同,而且她原来的租客租约未满,跟我们就算有合同也不上算,而且,说的是不去住就不退了,我们又不是不住了,我同学还是要继续住啊,所以就算有合同也不算毁约,只是换了种方式而已,我真的又被打劫的感觉,二十年来美遇到过这样的事。
不过钱是同学的,我还没给,我是想问,我

你无错,但有点单纯吧,这种情况你们当初就不应这么快就给订金的,就当买一个教训吧,大家都知道你的委屈,不过无办法的.

草 在外面租房永远都是这个样子
去年在开封租个房子
前10天没看电表 以为房东那记的有
后20天我们用了20度
但是这一个月她说我们用了160度电。
靠!!!!!
前十天和后面一样 没用别的电器
就是屋里的电视机和灯,风扇
你说恶心不恶心!!!!!!!!

你真是悲惨

要么做大侠,要么做无赖!
呵呵 发发牢骚长长见识 提前规避 有备无患 祝你以后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