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与市场倍增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8:24:40
电子商务能运用市场倍增学原理吗?
这样好像又走入了直销的模式,但是也不知不知道是不是直销,真的很困惑。有那位大哥大姐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恩,你这样一讲我就明白了,你这是走进了一个误区,认为市场倍增学就等于直销。其实并非如此,市场倍增学并不是直销的专利。现有市场倍增学,后有直销的。另外像保险,麦当劳等等都采用了市场倍增学啊!
至于电子商务运用市场倍增学原理是大有益处的,21世纪是产品泛滥的世纪,电子商务最难的就是解决信任问题,但是运用市场倍增学能让消费者参与其中,将消费转变为资产,并能有效解决信任问题,能快速提高网站的知名度,有利于网站快速做大做强。
这个也是有先例的,看看美国的捷星网站就知道了,这个就是很好的例子。捷星仅仅有了6,7年的时间就成为了世界3大知名网站之一。靠得就是运用市场倍增学原理。
比尔·盖茨说:“未来最大的趋势就是互联网与人际网整合的商业模式。”
另外国家专利局指出,一件新生事物只要在原来事物的基础上改进25%,就可以注册成为新的专利。所以不要总是将市场倍增学与直销划上等号。像永远不是。就像你像你父亲,但是你就是你,不是你父亲。
这也必将成为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电子商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IBM公司于1996年提出了Electronic Commerce(E-Commerce)的概念,到了1997年,该公司又提出了Electronic Business(E-Business)的概念,但中国在引进这些概念的时候都翻译成电子商务,很多人对这两者的概念产生了混淆,事实上这两个概念及内容是有区别的,E-Commerce应翻译成电子商业,有人将E-Commerce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将E-Business称为广义的电子商务,E-Commerce是指实现整个贸易过程中各阶段贸易活动的电子化,E-Business是利用网络实现所有商务活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进行的商务活动,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但是,电子商务不等同于商务电子化。

市场倍增学:在数学上称为几何倍增学,在老百姓口中称为“鸡生蛋,蛋孵鸡,鸡再生蛋,蛋再孵鸡”的无限循环原理。应用几何基数的原理,通过一传十,十传百,百传万,万传亿,的方式,经过几代传递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