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LG交往四年了,想购房但是还未领证,这样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0:23:06
和LG交往四年了,想购房但是还未领证,这样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想伤LG的心,但是怕以后不保险!所以现在弄不灵清了!请达人支招!

哪有什么两全的办法。
要么先领证,要么就一个人承担房子的费用,写就写供房子人的名字。

不会是你花钱买吧?
一般谁买的就写谁的名字,你们没结婚,房子应该属于婚前自有财产,没写名字的那位,就算买的时候也花钱了也不会得到应有的权益,除非买完后去公证局做财产公证,写明房子的%几是你的。
你没领证,说明你还没有信心和你老公生活下去,谈买房还早了点吧。

这要看买房合同和房屋登记申请上签谁的名字,如果只写一个人的,那就是此人的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所有(除非结婚后书面约定为夫妻共有)。如果两个都有名字,那就是两个独立自然人的共有产,有份额约定按约定份额取得所有权,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即为共同共有,平等拥有相同份额。

可以写两人的名字,多交5块钱的工本费!谁出钱呢?如果感情深,就不必在意这些!你越在意就越会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