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我与别人合伙开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37:32
我出资400000,别人出资10000,经营5年,另一人退出,要我给50000元股权,我转帐付款50000,可是这科目做什么,贷方是银行存款,那借方呢?急急?

按公司法的规定,股权时不得退出的。

只能采取股权转让的方式,另一人将所持10000元股权转让给你,也就是你花50000元收购它的10000元股权。

你俩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由你自己支付受让款项(不能以公司支付),并形成原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然后你自己作为转让后唯一的股东,出具一份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决议,并将公司章程修改为一人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股权变更和公司类型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变一人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

并对实收资本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实收资本-另一人10000
贷;实收资本-你自己10000
实收资本总额不变。

这属于股权转让,不能用公司的钱支付,如果想用公司的钱支付就要先去办理减资手续,然后才能支付做账如下
借:实收资本 1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如果没有办理减资手续只能用你自己的钱购买股权,不做分录,编报表时做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别人 10000
贷:实收资本-自己 10000
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示就可以了

不能这么做的,资本金是不允许抽回的,只能是转让给你,不能作银行存款减少,只能用你个人的钱付给他。

借方:资本10000
利润分配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