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这样的婚姻是否是无效婚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2:19:19
男女双方在香港签字结婚时,男方是因为家人原因才去签字结婚。签字后就一直分开。这样在香港是否是无效婚姻?
是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的。这样的婚姻是否可以申请无效婚姻?

领证以后就开始分居,达六个月以上的可视为无效婚姻.

有没有法律上结婚?就是说在婚姻登记处注册,如果注册了,就是有效婚姻,要想证明是无效婚姻,就必须证明事实分居2年以上。

如果仅是在家长监督下签字,那是无效婚姻。

从法律上看属于有效婚姻,因为是本人签名。

在婚姻登记处注册过 发了结婚证就是有效婚姻,

干嘛要申请无效,直接起诉离婚就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