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后不办案也不移交检察院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25:29

  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或玩忽职守不作为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进行投诉。
  《警察法》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既然立案了就有侦查期限,检察院会对公安进行监督的.

你不用担心.

什么案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