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房屋产权起诉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51:48
我家于1974年向沙窝村村委会申请房基地建房。并盖了五间正房。1983年又在自家院子里盖了四间正房给二儿子结婚用。至此,我在沙窝村拥有两排平房共9间(房本儿是本人的)。二女儿嫁给本村村民,自有6间平房。1993年由于种种原因,二女婿和我商量:用我家的4间房(当时二儿子以结婚住)与二女儿家自有的6间房互换。在换房的过程中,二女儿和二女婿想将母亲的宅基地上的九间房重新翻盖并且入住!作为换房的条件,二女儿和二女婿一家答应我本人,房本儿上的名字还是我自己,并且新的房子有我一间、有我大儿子和三儿子各两间房子,这些都是指拥有产权!如果不是这样还继续能够拥有产权,我是不会答应二女儿和二女婿的。在翻盖的时候,我和我二儿子一家三口及家人都先寄居在二女儿家的三间房里。之后二女儿翻建之后搬走,我继续住在二儿子换来的房子里,户口也随了二儿子!我的大儿子和三儿子都是居民户口,大儿子是接他父亲班,三儿子是考学出来的。
我二儿子在1997年把六间房卖掉,并在外村盖房居住至今。我也随着二儿子到外村居住。我的户口也在同时重新回到老宅基地。
二女婿在2001年初在外村又盖新居,2002年初病逝。
大儿子和三儿子户口分别在2005年2006年从外转回到老宅基地。并分别立户。
2007年底我二女儿把其女儿,也就是我的外孙女(已出嫁)的户口迁回我的老宅基地,并把其两个舅舅(我大儿子和我三儿子)的户口放在其下,成为户主。之后二女儿在所有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的房本儿进行了更换,产权人由我变为了我的外孙女。
目前,我的名下没有一间房子的产权,更别提我的两个儿子了。
二女儿现在说:说有我一间房子可以居住至百年,哥俩的两间房子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当时所说的都是答应你们有居住权,没有产权!
想通过民事调解,想得到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

您已经老了,不需要什么,平心静气的给孩子们安排好,您最大的愿望其实是在您身后子孙们关系融恰,
如果分不清,可平心静气的让法院来析产,应该怎么分就怎么分
财产事小,看那家财万贯的能富几代
心平气和的过一辈子才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