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哪位可以告诉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告法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4:52:01
我是经营的一家餐馆以有二年,餐馆是在房东手上租的有小部分老旧电器。门面是公司所有转租给房东再租给我,但因为房东拖欠公司一年房租(钱我交给了房东),所以公司跟我直接签了租房合同。现在房东天天来我店闹还打人,要求我给他二万元做店内装修和电器的转让费,110也出面调解了但没有用,而且还在我的电表上接线到隔壁收取电费(在我没租之前就改了但没有跟我讲明).他并没有跟公司签租赁合同。
我是否可以通过法院告他。要求他停止这样的行为并不给转让费。

这个租赁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房东和公司之间的租赁关系不能伤害善意的第三者,也无权要求第三者支付费用。所以肯定是可以到法院告他的。
房东多次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应该先去公安机关立案。如果30日之内公安局没有做出行政决定,就到当地法院进行行政诉讼。从公安局方向下手 事情解决会快些 否则没完没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