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非农业人口(失地)的我买综合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44:20
我在单位工作11年了,没签劳动合同、没办理社会保险,现在单位要与我签一个三年的劳动合同,且为我办理综合保险。请问,我可认为是已与单位存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吗?或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并且可以要求单位为我办理社会保险而不是综合保险吗?我该怎样最大限度地争取我的权利?本想两个月后,以单位不为我办理社会保险为理提出辞职,要求单位补办社保,还有08年2月至09年6月的17个月的双倍工资,请问可以吗?还有,单位要给我买综合保险,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就在“同意放弃社保”的单据上签字,请问这事有谱吗?有这书卖吗?
假如现在签了合同,办理综合保险。两个月后,我以单位为我办理的是综合保险而不是社会保险提出辞职(辞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单位吗?),仍可以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08年1月开始,工作满1年还没有签合同的,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关于保险问题,得看你那里的规定,如果是在成都,那么非农户口就必须是社保而不能综合保险,农户就可以是综合保险,不是社保

3.你现在依然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08年2月到12月的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的,没签合同就可以要求,但是双倍工资最长只有11个月的

4.保险的问题,还是你看所在城市的具体规定,不同的城市针对不同的人群,是有不同的社保政策

同意放弃社保的条款是无效的,没这本书卖

补充:

只要你能证明08年1月到12月没有签合同,并且你是在该单位工作,就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至于是否能以交错保险为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存在不确定性的,没有具体规定这条的

所以,如果签了合同,你要离职,就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