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受恐吓和骚扰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28:41
不断受恐吓和骚扰该怎么办?
起因:2009年6月24日晚上9点左右,我和同事三人奉老板的指示去测试其中一家房客的电(因老板怀疑他们有偷电行为),测试方式是由店里的一位男生关掉他们店的电闸,让其中一位女员工去租客店里装作顾客,在电闸关掉断电后看租客店里还有哪些电器设备是通电运作的,来确认租客是否有偷电行为,再报予电力局。
过程:负责关电闸的那位男生在关掉电10秒钟左右开启电闸,去观察的那位也确定租客有偷电行为。大概过了10分钟左右后租客夫妻(周伟,男,张佳佳,女)气势冲冲冲进我们店里,周伟质问我们在店里的三人谁关了他的电闸,要是让他们知道是谁关的就给他点苦头吃吃。我们三人一直没有给予回答,在周伟问了三四遍后店里的男生轻声的回答了句,“可能是因为电压不稳的原因吧。”那周伟就说这电肯定是这男生弄的,如果我们三人不说出是谁,那谁都别想出店门。他在把我们三人堵在店里后掏出手机打电话叫一位名叫“阿兴”的人来我们店。大概过了10分钟左右,店门口来了一群人,周伟走出店里和他们几个说了几句话,就带了两个男的进来(其它人守在店门口),三人直冲柜台向店里的男生拳打脚踢(后用椅子打),男生在被动的情况下还了下手,周伟就说:“你还敢手,我打死你!”我看到这情况后掏出手机拨打110,在电话还没接通的时候张佳佳从门外冲进来拽住我的身体强行抢夺我的手机,在手机没抢成后,她就拳脚相向的在我身上乱打,这时她老公周伟从柜台里冲出来对我打了两巴掌,后两人按住我的头后我的头和身体一阵打。也就在这时,巡警路过冲进店里强行制止住他们的行为,我们才能够脱险再打了报警电话。
结果:我同事眼角缝了4针,身体淤青很多,还有其它五六处破皮的伤口。我被打处有淤青和血痕,医生鉴定后确定为软组织挫伤。公安开了验伤通知单,26号去法医处验伤。
周伟,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元;张佳佳由于她的孩子小(小孩21个月零3天,平时她的小孩一直由她母亲管带)没有处予行政拘留,罚款500元。

问题:1、强行制止他人报警构成犯罪么?
2、多大的小孩可以让妇女不处予行政处罚?
3、我们的医药费和误工费该怎样得到赔偿,(导致我方两家店面关门停业)
4、 行政拘留在档案上有记录么?

1.已经构成犯罪
2.没有自主能力的
3.依照宪法由法庭判断
4.未立案的情况下不会
5.建议不去私自了结,因继续向公安部门报案
6.未造成死亡的不会判定,最多是重伤害(分等级)
7.起诉对方

构成犯罪,建议保留证据报警,咨询一下律师比较好

我们来帮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