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54岁了,在重庆市沙区乡镇企业月工资一千左右,工伤认定为十级,请问应该赔偿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5:13:25
请写得详细一点,非常感谢

根据你的述说我提供如下材料供你参考:
一、赔偿依据
根据2003年9月23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计算;十级取值1*赔偿基数+误工费(一次性工资赔偿)+交通费 = 应当在2万至2.5万元,不包括医疗费;
二、解释说明
1、赔偿基数是用工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上年平均生活水平的值,而不是你妈现在的工资。(上当地社会保险局网上查) 2、误工费是根据你妈受伤到工伤认定之日的工资;
三、解决途径;
1、带上你的受伤病历、要求一次性赔偿申请报告,到雇佣方(单位)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申诉处理;
2、如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处理不了,到雇佣方(单位)当地法院申诉判决。
四、再后我提醒你一句:如果想要继续工作,再好和单位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