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41:48
请问申请了门诊慢性病之后,有什么好处?比如文件《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中Ⅰ类慢性病“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含透析并发症治疗费用)”年支付限额70000元。是不是说只我一年中因为这个病治疗发生的费用只要是在70000元之内,就可以全部到医疗中心报销?

如果我的理解不对,请各位帮忙解答,谢谢

相关文件《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链接网址如下http://www.yjsyy.com/DocHtml/1/2008/10/25/39209572454.html
申请成功了有什么好处呢

理解的不对。

比照武汉医保重症(慢性病)政策——参保城市规定几种疾病类型为慢性病,达到程度标准,可以申请办理,经申报、初审、指定医院鉴定、复审后审批的,在指定医院治疗该疾病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以享受80%统筹(退休的85%)。该参保人该疾病年度统筹支付的累计最高限额内,享受门诊治疗的费用减免(不是住院)。

也就是说,不是在70000以内的所有费用,有药品、治疗项目限制;不是到医保中心报销,而是在指定医院医保读卡确定慢性病资格,每一次的非自费费用享受减免。

申报成功了的好处?没有申报的话,门诊治疗费用全部只能刷卡及现金支付,得了慢性病是远远不够的;申报成功,基本上是在门诊治疗该病享受住院差不多的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