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房贷,妻子,烦人,头疼啊!!!!!各位救救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19:21
我家在婚前买的房子,有房贷未还清,婚后要求妻子一起还,她答应了.过了段时间后妻子说房产证没写她的名字表示我们没诚意,这个不计较了.房贷上也没写她的名字说我们有点过分.我想问问大家,是不是我们做得过分了?房贷可以加上她名字吗?

房贷里面是不能加上她的名字了,只有在贷款的办理过程中才能办理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的承诺,后期是不予办理的。
房贷没有写女方的名字,说明女方不负有还贷的责任,产权证没有女方名字才说明女方对房子没有所有权,你妻子应当纠结得是产权证上没有名字才对,怎么会为了房贷没有写名字觉得过不去呢…
这有什么好过分的,婚前购房属于完全的自理行为,与他人无关,只与财产共有人和共同债务人有关。她要是想帮你还钱,怎么会在乎房贷里没有她的名字呢。
如果妻子想证明自己对房屋有所有权,应当到公证处(最好是当初银行为你办理借款合同公证的公证处)办理财产共有人公证,或者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进行添加共有人的操作。区别是,前者法律效应小于后者,但是费用只收取公证费。后者除了房管局的手续费以外,还有契税、印花税等交易费。总的算下来,后者要多一点。

我真搞不懂,到底是跟你人过,还是跟你房子过。你直接跟她说,你爱跟我过就过,你不跟我过你收拾收拾走人。
我觉得,你现在妥协了,以后还是有很多亏要吃的。就算把名字改了她的,你觉得你开心么?她也就开心了?

最好是做个公证,这样对她也是个保障,虽然有人问你老婆到底是嫁给人还是钱,可是我觉得这不是嫁人还是嫁钱的问题,如果你们不离婚,那还都是你们两个的钱,可是一旦离婚了,她帮你还了那么多的钱,结果一分都拿不到,谁不郁闷啊.应该互相理解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要缴纳税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房价的20%,当初就是因为加名字要交太多钱才没把老公名字加上,不过我主动提出可以做公证房产老公有份,但老公没太在意,所以现在也一直没公证。

参考阅读婚姻法和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

不过分,建议把房权证加上她为共有人,比加在房贷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