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所谓的元朝,是等同与蒙古帝国,还是仅仅是蒙古帝国其中的一部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4:59:30
1,我们所谓的元朝,是等同与蒙古帝国,还是仅仅是蒙古帝国其中的一部分?
2,元朝的皇帝,在蒙古帝国里算是什么?
3,元朝时的中国,蒙古族的平民家庭能比汉族平民有什么优待?
4,明朝建立后,北元的领土是哪一些?

1、所谓的蒙古帝国是泛指成吉思汗家族征服的由其子嗣统治的广大区域。
成吉思汗将东部额尔古纳河到大兴安岭以东到最远地区,分封给自己的兄弟;将额尔齐斯河上游与巴尔喀什湖以东地区分给第三子窝阔台;蒙古本部及征服的中国土地分给拖雷家族;畏兀儿地起,西至河中的中亚地区分给分给次子察合台;巴尔喀什湖至伏尔加河以西,分给长子术赤。忽必烈大汗的弟弟旭烈兀进兵伊朗、叙利亚,建立波斯伊尔汗国。
察合台和窝阔台两家族反对蒙哥、忽必烈继承大汗位,西北各汗国进一步独立化,原属大汗政府直捷管辖的西域各地也分别被他们控制,并阻隔了伊尔汗国与中央的联系;术赤的钦察汗国与东部诸王支持忽必烈,受到更多的自主权。这样,大汗只能统治蒙古本土和原金、西夏、宋境内的地区。其他地方由各个分封的汗国各自为政。蒙古帝国实际分裂。

2、最终忽必烈平定西部各汗王的汗位之争,尽管忽必烈的大汗地位得到了各枝宗王的承认,但是大蒙古国事实上已经分裂了。忽必烈和他的子孙统治中国一直到1368 年,名义上对于蒙古各大汗国和部落享有宗主权,但只是名义上的,其他各支宗王并没有完全认头,所以来往不多,相互间的内战倒是不断。

3、具体的优待不清楚,但从地位上看,蒙古人是一级公民,色目人是二等公民,汉人(中国北方民族,包含汉化的契丹人女真人等)是第三等级,南方宋朝的汉人则是第四等最末。
在法律上,汉人南人伤了前二个等级的要受重处,甚至死刑,而蒙古人色目人杀了汉人南人则仅仅罚款即可,说明法律地位不平等。其他还有经济地位,汉人南人要承受更高的租税,而前二等级是没有税务的。再有政治地位,国家所有政府部门的重要岗位都是前二等级,汉人南人除了忽必烈时曾经有重要地位外,以后都只能做小官小吏。

4、元朝被朱元璋推翻,残部退守蒙古高原,明军多次远征均没有获得最终胜利,蒙古的势力占据蒙古高原、青海并延伸至西藏,同时有甘肃、宁夏、陕西部分地区,在强盛时也占据辽东朵颜三卫。在区域上基本是以长城为界与明对峙。最终灭亡蒙古帝国的是满清。

1、元朝不等于蒙古帝国,元朝是统治蒙古地区和中国的一个特殊国家,是蒙古,汉族和西域上层联合统治的国家。
2、在元朝建立后,蒙古帝国已经解体,而元朝皇帝只是名义上的蒙古大汗。而在蒙古地区,蒙古仍称元朝皇帝为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