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09:44
我在上海的房子04年购买的期房,05年交房入住。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房产证(其他手续如契税等全部办理了),09年4月个人原因想把房子卖掉。找个中介挂牌,由中介陪同领的房屋交接书然后去办理的房产证。交接书的日期是09.4.12。然后去交易中心办过户时房产中心说是以交接书日期为准作为依据说我们的房子未满2年要付9万多的税。我们不愿承担,然后中介说想办法结果说要我们付2万5的费用就可以把事情搞定。现在这些问题不是在我们一方身上所以我们要求三方一起承担。中介说不可能的一起承担的,另一方也不肯承担。现在他们要追究我们法律责任。

急~~~!求助~~~!

房屋买卖之初应当预料到这些,现在问题既然发生了,处理的方法就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了,需要的话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04年购房,05年入住其他手续如契税等全部办理了,那么开放商在把房屋交给你们入住的时候和你们肯定签订过一份叫做,房屋交接书的文件,因为有了这个文件才能交房给你们入住的,这个文件是必须的,你们可以找开放商要,开发商会告诉你们房屋交接书在哪里可以找到。

提示:一手房,买卖缴纳多少税费应按照开放商和业主签订的房屋交接书为准。二手房买卖是根据房产证的日期为准的。。这个是定律。

中介公司显然有存在手法不妥当的行为,或者中介公司不专业。

2万5,中介公司有问题。。这个费用根本就不存在的。。

现在你要做的是,找开放商要房屋交接书,之后呢,再找个正规一点的中介公司打理。。。您的物业。。

提示:交易中心有些工作人员,它们因为是属于强势事业单位,所以他们有的时候也不是很专业,他们是根据您的表示给出的答案。。

我的答案。。是绝对标准答案。。。您可以找我处理您的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