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在公司解体后是否有资格继续担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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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解散,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已经不存在,如果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可以再其他公司继续担任相应的职务。

应该是可以的。
但是《公司法》第147条规定:
董事对公司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另外,公司如果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对此负有个人责任,在三年内也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