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妻子有病不能尽妻子义务,外出打工,与另外一女子同居且生有一子,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5:00:59
河南王某与李某是夫妻,李某有病不能尽妻子义务,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某屡次提出离婚遭拒绝,王无奈离家出走到北京打工,并与家中断绝联系,王打工中认识张某,与其同居并生一子,李某听到消息后,经多方打听知道王在北京,遂到北京找王,并将其告到公安局,
请问该如何处理,
并请说一说法律依据~!
因为没有书和材料,所以请详细解说,谢谢!

全国九次人大修订的新婚姻法规定,夫妻分居半年以上,法院可直接判定双方离婚,但是,每有解除法律夫妻关系之前,双方仍属合法夫妻,双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履行婚姻法规定的义务,王某在没有接触夫妻关系之前又一次同居生子,不仅违反了一夫一妻制,还犯有重婚罪,当然,这种刑事犯罪,需要合法妻子起诉,否则检察机关不会公诉,即“民不告,官不究”。
完毕。

你惹上麻烦事了。作为男人,我理解和同情你,但你真不应该那样做。
事已至此,我建议你最好在当地打律师咨询一下的好。

李某有病不能尽妻子义务,这种说法不具体,不过你可以以这个为切入点,在下不是专业律师,此建议仅作参考

这个估计你得咨询律师,免费滴,尽管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