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乙公司受托代销的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47:12
编制乙公司受托代销的会计分录:
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07年3月6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合同规定,如果乙公司没有将商品售出,可将商品退回甲公司,商品成本78万元,协议价为不含增值税额100万元,商品已发出。07年6月8日,乙公司实际销售时,开具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36万元,增值税为6.12万元,同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40%,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07年6月28日收到货款。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
2.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42.12
贷:受托代销商品 3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12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2
贷:应付账款 6.12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