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一题,请帮解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8:15:06
甲假装有急事需要使用手机打电话,就向在公交车站候车的不相识的乙借用手机,甲接过乙的手机后,装着打电话的模样越走越远,乘机逃走,请问甲的行为构成是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我个人认为是盗窃罪
为什么法制出版社的辅导书上说是诈骗罪

我把手机给你,没有处分的意思,怎么算是诈骗罪呢?

盗窃罪与诈骗罪都是侵犯财产型犯罪,两罪区分的关键在于:被害人是否基于认识错误而“自愿地”处分财产。
盗窃罪的行为方式是秘密窃取,行为人是在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财物的。
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所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而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
如何正确理解和认定“处分行为”,成为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关键。
(1)处分行为意味着将财物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
(2)处分行为并不要求受骗人将财物的所有权处分给行为人,所以不要求受骗人具有转移所有权的意思。

综上,本题是诈骗罪。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秘密窃取和骗取是理解的关键

盗窃罪。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诈骗罪没错。。

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