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赔偿金问题(车祸意外死亡情况)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0:17:38
我父亲去年因车祸去世。
他1979年进入一家国企,到1999年的时候公司就基本停产了,但工人还属于公司员工。
今年公司申请了破产,请问各位律师朋友,父亲的工资、医疗、抚恤费用;补偿金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应该怎么算啊,有相关政策吗?谢谢!

你父亲在世前的工资、医疗、抚恤费用;补偿金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不知道你申报没有
如果过了申报期而没有申报不好意思,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破产法》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根据这一条到时你可以优先其他债权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