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矿区统一搬迁到非矿区,那么原来的宅基地还是个人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0:04:23
矿上统一给盖了房子让我们搬迁了过去,当然房子是我们自己掏的钱,原来居住的房屋已推倒并已获得了赔偿.那么我们原来的宅基地还是我们自己的吗?可以栽树,种庄稼吗?甚至可以把原来的宅基地用挖掘机向下挖6--7米深,把土卖掉吗?可以吗?不可以的话,有什么部门来管吗?在我们这大队里不管矿上也不管乡里估计知不道也不管.
那么原来的宅基地由谁支配呢?

原来居住的房屋已推倒并已获得了赔偿.可以确定:

1\你对原来的宅基地已经没有任何权利,
2\原宅基地收回归村集体所有,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利用.
3\村集体可以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确定:
重新分配宅基地;复垦种庄稼;不存在复垦条件的话可以卖土.

重新分配宅基地需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复垦种庄稼需到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改变地类);
不存在复垦条件的话,卖土需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谁管呀?可以举报到土地资执法监察大队,土地资执法监察大队不管的话,连土地资执法监察大队一并举报到县级人民政府或监察部门.

所谓宅基地就是指住宅用地,你门市统一安排的搬迁,到非矿区自己掏的钱买房子的同时,也就获得了该房子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你原居住的矿区住宅房子拆掉了,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原来的宅基地不再由你支配。

使用权当然是你的,种地、栽树都是可以的,但是你不可以挖坑卖土,这些是由你原矿区所属县国土资源局下属土地管理科管的,如果你违法卖土,他们会让土地资执法监察大队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