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人赔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0:03:44
我自2000年9月在某三资企业工作至今,临近合同到期日2009年7月31日,近日被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按找劳动法规定公司将赔偿我多少个月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单位就付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为法律一般不具有溯及力,<<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合同到期不续约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应付给你的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就是两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你没有犯错,它现在就裁你,合同就还有一月所以要赔一月个,如果合同到期后,那人家有权不跟你续签.

9+1个月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