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离过婚,有一女,判给了男方,我们婚后买了房,她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3:05:30

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所以如果判决您妻子支付女儿一定生活费的话,女儿是有法定继承权的。
除了法定继承,还有遗嘱继承,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看房子的名字,如果她是主人,她想给谁就给谁。
如果房子产权上写的是你,那么你想给谁就给谁。

没有继承权
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和他以前的没有任何关系
也不是你想给谁就给谁的

继承权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涵义 继承权包括两种涵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即享有客观意义上的可能性继承权。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即一定的法律事实)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